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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政策问答
文章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0-12-09 01:35:25 点击:221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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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需具备哪些条件?

答:(1)城市规划区范围内,具有合法权属证明,非单一产权;

(2)电梯加装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;

(3)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;

(4)建筑结构、消防安全等符合加装条件;

(5)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(不含 别墅)。

(名词解释:单一产权房屋指一宗地内登记权利人为一个 权利人且房屋为非商品房的性质,房屋包含住宅、商住楼、 商业用房、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,通常指一栋房屋为一个 权利人所有,相对而言,几个权利人所有则为非单一产 权。)


2、如何确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及实施主体?

答:本单元的业主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人。申请人 可以作为实施主体自行组织实施电梯加装工作,也可以书 面委托业主代表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或第三方代 建单位等受托人作为实施主体组织实施电梯加装工作。


3、多少人同意就可以申请加装电梯?

答: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 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的业主书面同意。(名词解释:一个专有部分即一个构造 独立、能排他利用且能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、车位、摊位 等特定空间,通常是指每个房产证中包含的空间,其面积 一般与房产证面积一致。)


4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怎么 解决?

答: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在公示期间,如有实名书 面反对意见的,由所在街办(镇政府)和社区予以协调, 尽量达成一致意见,如最终协调未果,在符合加装条件及 不影响争议人实质利益前提下,县(区)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应予以正常受理和审批。


5、建筑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?

答:按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八条、第九条计算: (1)专有部分面积,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; 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,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;尚 未进行实测的,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;(2) 建筑物总面积,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;(3)业主人 数,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,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。 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,以及 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,按一人计算;(4) 总人数,按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。(名词解释:一个专有 部分即一个构造独立、能排他利用且能进行产权登记的房 屋、车位、摊位等特定空间,通常是指每个房产证中的空 间,其面积一般与房产证面积一致)


6、加装电梯的程序有哪些?

答:一是确定实施主体并签订同意加装电梯意见书。二是 编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。三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实施方案的公示告知。四是签订加装电梯协议。五是房屋 安全鉴定。六是施工图设计。七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 审批。八是办理电梯施工告知、申报电梯监督检验,电梯 土建施工和安装施工。九是竣工验收和档案移交。十是使 用登记,签订运行维护协议。


7、加装电梯可通过哪些渠道筹措资金?

答:加装电梯所需资金主要有以下四个渠道:一是业主自 筹。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、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 业主承担,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,按 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;二是申请政府财政补助。既有住 宅加装电梯完成后,业主可以按规定申请政府财政补助;三是提取住房公积金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,房屋所有权人 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;四是提取住宅专项维修 资金。业主可以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宅专项维 修资金作为个人出资部分。


8、政府对加装电梯的补贴标准是多少?

答:市级政策《南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 请办法》已出台,东湖区、西湖区、青山湖区、青云谱区 等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,政府根据住宅层 数不同分别给予相应财政补助:四至五层住宅 8 万元/台, 六层(含)以上住宅 10 万元/台。其他县、区(开发区、 新区)参照执行。


9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申请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?

答: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,在工程 竣工验收后,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金。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实际支付的费用 扣除政府奖补后个人分摊的金额。


10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申请提取多少住宅专项 维修资金?

答:商品住房各维修资金使用分摊业主申请维修资金额度 不超过首期交存资金的 50%。加装电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仍按现行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办理,提供材料需增加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方案、区(开发区)建设部门联合 相关部门出具的《联合审批意见》两项材料。


11、加装电梯的安全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?

答: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房屋结构安全、施工图设计及施 工等方面有具体的要求:加装电梯应委托具有房屋结构安 全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,对建筑物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; 加装电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抗震、结构安全、消防 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标准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;加装 电梯的设计、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;加装电梯 的施工应接受县、区(开发区、新区)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;安装 前应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,投入使用前应经监督 检验合格。其它加装电梯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要件要点按 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县区确定。


12、对加装电梯规划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?

答:加装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,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 和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,加装的电梯应与周边的建 筑风格相协调,不得影响市容环境,不得超越既有建筑用 地红线,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空间,不得影响城市规 划实施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,不得破坏既有建筑结构,不 得压占地下管线,不得危及公共安全。其它加装电梯规划 审查要件要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县区确定。


13、电梯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需要专业的单位维护保养吗? 答:需要。加装电梯后续的维护保养专业性、技术性较强, 安全要求高,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 电梯维护保养,以确保运行安全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 后,业主应按照实施方案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电梯运行维 护协议,同时建议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,以更好地保障业 主的合法权益。


14、对办理加装电梯相关业务不清楚的,如何咨询?

答:市级层面有关住房公积金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政 策请与市房管局联系,其他市级层面政策可与市建设局建 设综合处联系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由各县区组织开展加 装电梯具体工作并行使审批监管权,有关加装电梯具体事 宜可向所在县、区(开发区、新区)建设主管部门或街办 (镇政府)、社区居委会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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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南昌市城乡建设局


关键词:加装电梯,南昌市加装电梯,南昌市加装电梯政策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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