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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,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,提高居住品质,方便居民生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参照《吉安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意见》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以下实施细则。
五、实施流程
1.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;
2.加装电梯协议书;
3.业主身份证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;
4.代理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;
5.加装电梯设计方案、电梯安装施工图及既有多层住宅安装电梯结构安全论证报告;
6.澄江镇政府的公示备案证明;
7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(四)联合会审。由县住建局牵头召集县自然资源局、县市监局等单位进行联合审查,并签署审查意见;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,应当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住建局反馈书面意见。县住建局应当及时将会审意见书面反馈实施主体。
(五)建设施工。实施主体取得加装电梯联合会审书面同意意见后,应委托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土建施工,委托具备电梯安装许可资质企业进行电梯安装施工,提倡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管。
加装电梯涉及供水、供电、燃气、通信、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管线迁移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的,实施主体应事先与专业经营单位沟通协商,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应开辟绿色通道,给予优先办理;电网企业还应做好(临时)接电和用电增容工作。电梯安装前,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应书面告知县市监局。电梯安装过程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,在验收后30日内,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应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移交电梯出厂资料、验收报告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。
(六)竣工验收。电梯安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,实施主体应当组织设计、施工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。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申请竣工验收备案,由县住建局召集县自然资源局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签署备案意见,未通过竣工验收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。
六、使用、管理及维护
七、鼓励政策
江西润瑞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日立电梯、康力电梯、现代电梯、菱王电梯、英沃电梯等品牌电梯销售,安装、维保配件供应、电梯维保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。公司取得江西省质量技术监替局颁发的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(电梯)》A级资质,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誉证书。如您有电梯相关业务需求,可与我们联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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