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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城市适老化改造推进,江西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可通过住房公积金支付建设费用。本文依据《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实施细则,梳理具体操作流程。
一、提取资格确认
1. 申请人须为加装电梯住宅产权人(含共有产权人)
2. 项目已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与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》
3.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无司法冻结
4. 提取时限为电梯竣工验收后12个月内
二、材料准备清单
1. 基础身份证明
-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
- 婚姻证明(涉及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)
- 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
2. 项目证明文件
- 加装电梯联合申请表复印件(加盖街道办公章)
- 资金分摊协议原件(需全体业主签字)
-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
-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
- 工程费用结算票据原件
3. 支付凭证
- 个人出资转账记录(银行流水需标注"电梯加装款")
- 资金共管账户缴款证明
三、办理流程说明
1. 线上预审
- 登录"江西住房公积金"微信公众号
- 进入"业务办理"-"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"
- 上传材料扫描件(PDF格式,单件≤5MB)
- 预审结果3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
2. 线下办理
- 预约:通过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就近管理中心
- 现场提交:携带原件及2份复印件至业务窗口
- 材料核验:工作人员比对系统数据与纸质文件
- 面签确认: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
3. 资金划转
- 审批通过后,资金5个工作日内转入申请人I类银行账户
- 超过5万元需二次人工复核,延长3个工作日
- 可登录网厅查询办理进度
四、提取额度计算
1. 核算标准
- 不超过个人实际分摊金额
- 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%
- 单户ZUI高提取额度参照当地建安成本指导价
2. 示例计算
某小区加装总费用45万元,10户均摊:
- 户均分摊4.5万元
- 若账户余额6万元,可提取4.8万元(6万×80%)
- ZUI终按4.5万元实际分摊额提取
五、特殊情形处理
1. 共有产权提取
- 各产权人按比例分别申请
- 需提供产权份额公证书
- 合并提取总额不超过项目分摊总额
2. 异地缴存办理
- 在缴存地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
- 通过"跨省通办"窗口提交申请
- 资金由缴存地管理中心划转
3. 委托代办须知
- 需公证委托书(载明具体委托事项)
- 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证件
- 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可申请绿色通道
六、注意事项
1. 材料时效性
-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
- 工程结算票据开具时间需在验收后6个月内
2. 资金使用监管
- 提取款项不得用于偿还其他债务
- 监管部门定期抽查资金流向
- 发现虚假申报5年内限制提取资格
3. 信息变更报备
- 婚姻状况变动需在30日内更新登记
- 产权转让后原申请人需办理终止手续
- 账户封存期间暂停提取业务
江西省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设有加装电梯提取专窗,建议办理前通过12329热线确认材料清单。部分城市试点"承诺制"办理,允许在竣工验收前预提交材料,具体政策可向辖区管理部门咨询。资金提取完成后需保留相关凭证备查,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。